兒童發展與特徵
兒童期是人生的基礎時期,兒童期所建立的身體與心靈特質是影響其未來一生發展所不可抹煞的事實,也就是說,發展的上一個階段,是延續到下一個階段的,各面發展得愈優越,則其對生活及社會的適應上愈顯優越。
在研究兒童教育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兒童並非縮小的成年人,可是我們得視他們為完整的人,他們的發展是整體性的;他們在智慧、情感、生理、社交以及靈性上的發展,都是極密切相互影響著的。例如:智慧可能與良好的生理情況有關;情緒可能會受學校課業、父母管教、家庭生活、身體健康、社會生活所影響。在兒童複雜的生長與發展過程中,身心情況不但呈整體性的發展,同時又不斷地在進步。
兒童發展(Development)與生長(Growth)二名詞,有時可交替應用,然大體而言,生長泛指量(Quantitative)的增加,而發展兼含量的增加與質(Qualitative)的改進。生長與發展乃一連續且有規則的過程,也是個體潛在能力不斷活動的軌跡,在這種連續性的過程中,任何階段中的「發生」與「情況」,不但受前一階段的影響,同時,又是未來階段發展的因子。譬如:生活起居的方式、習性的養成、人生觀的建立…都是個體自幼種種連續發展及至成形的過程,簡而言之:今日的我乃為昨日的我所造成的。然而,生長與發展(包括生理及心理)的進步,快慢不一,有時也會停頓在某個過程中,但它總是整體性的,也是遵循「從頭到尾的順序」(Cephalocaudal Sequence)。
為了觀察與研究上的便利,大多數的學者均將兒童發展分為若干時期來研究:
胚胎期:自受精至誕生。
兒童期:
兒童前期(○~五歲)
1.初生期(初生一個月之內)
2.嬰兒期(一個月至一歲多)
3.幼兒期(二~五歲)
兒童後期(六~十二、三歲)
兒童發展原則
兒童各人的發展均有自己特有的組型與速率,一般說來,發展的原則如下:
1.兒童先天性的生理因素與後天環境(母胎、物質、社會、文化、教育…)或其獨特的心理特質相互影響。
2.兒童身體體型(包括高度、重量)隨年齡增加而改變,同時智力的發展亦隨之增長。
3.兒童發展的過程是連續且有規律性的,無論是生理構造的變化或各階段不同行為的顯示,均有一定先後的秩序。
4.一般說來,兒童在身體上的發展是先快後慢,而非同時並進的;在智力、理性、性成熟…上,亦按年齡兒發展,且速率不一。
5.兒童在各方面的發展均極複雜,又相互關聯。生理、心理及環境等因素皆左右兒童全面性的發展。
6.由於兒童所接受的先天(遺傳)因素,與後天(家庭、社會、信仰等)條件各不相同,因而產生「個別差異」,俗語說:「一種米養百種人。」即是對「個別差異」作了最清楚的註解。
7.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新的適應與經驗會不斷增加而取代許多舊有的特點,如乳牙更換為恒齒,身體的動作、習性或人生觀等,亦隨年齡而改變。
8.在兒童發展過程中,他的現象或傾向是呈循環性及重複性;心理學家 Frances L. Ilg 與 Louise B. Ames 曾就觀察所得,將兒童的行為分為幾個循環:
2 5 10 心理平衡期,呈現溫和、平穩。
2 1/2 5 1/2~6 11 心理產生困擾不安的狀態。
3 6 12 穩定、愉快與和諧。
3 1/2 7 13 略呈內向且會運用思想。
4 8 14 呈外向、精力充沛、略魯莽,較不善於處理社交生活。
4 1/2 9 15 不太外向,但又不太平衡,「神經質」時期。
5 10 16 穩定、平衡的狀態。
兒童期的一般特徵
兒童期這一段不算短的發展年歲中,有許多特徵是值得我們瞭解並注意的,作基督徒父母與教師更當重視它們,以便施予兒童基督化的教育。
1.具有顯著的依賴性:兒童在身、心的發育以及靈命的成長過程中,有賴成年人在旁協助,並作正確的指導。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導孩子自幼學習依賴上帝,這是絕對不可忽略的,上帝不但可靠,且「凡事都能」。
2.具有強烈的可塑性:環境、社會、文化、教育等均可能直接影響或改變兒童的行為、習慣與傾向。孟母三遷的故事,即證實了這一特性;舊約聖經中先知撒母耳,可作另一例證,他從小就因他虔誠的母親,以及聖殿中的宗教教育,塑造成一位敬虔事奉上帝的先知。
3.具有持續性的發展能力:包括多方面的改進與適應力的增強。賢明的基督徒父母與教師,當把握孩子這方面的特性,積極地將屬靈的功課教導他們,幫助孩子過日漸成熟的屬靈生活。
4.具有嗜食性:兒童在一、兩歲時嗜食性尚不發達,到了三、四歲便逐漸發展起來,五、六歲以後發達最快。教導孩子為主所賜的日用飲食和其它一切需要感謝上帝,同時又將基督徒「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的價值觀教導他們,是非常合適的。
5.具有恐懼感:據心理學家與精神醫學家們的研究,兒童在各個發展的階段中,均有對事物不同的恐懼經驗,這種經驗通常在三、四歲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父母和教師當儘力幫助孩子克服一些不必要的恐懼,最基本的是教導孩子接受基督在心中作他的主,這樣,主會保守他的身、心、靈使他全人得健康。主禱文中的「救我們脫離兇惡」,是幫助孩子克服許多不必要的恐懼感的一句經文。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教導孩子對罪惡要憎恨,對犯罪會感到恐懼,叫他知道:凡是得罪上帝和不能討祂喜悅的事情,他都應該一概遠離不做才對。
6.具有奮鬥性:七、八歲的孩子,在這方面的特性已逐漸增強,所以鼓勵孩子在奮鬥性上有正面的發展及持續,也是不可忽視的。使徒保羅一生「向著標竿直跑」,從不敢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正是鼓勵兒童學習奮鬥的好榜樣。
7.具有好奇心、求知慾、擴大的觀察力和模仿力:父母和教師若能把握兒童這方面的特性,去教導他們認識上帝奇妙的作為,並鼓勵他們勤習上帝的話是最好不過了。
8.充滿活力,對生命有蓬勃的期待及興趣:指導兒童在體魄方面正當的發洩,如友愛、仁慈、慷慨等,也都需要給予正面的鼓勵。讓孩子自幼學習愛神、愛人,為主而活,為主而盡忠。
9.是社會性的:偏好群體生活與活動,具強烈的遊戲性、競爭性及同情心。這正是鼓勵兒童過教會生活的好時機。
10.是具有罪性: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23)兒童與成人一樣需要基督的救恩,兒童一定也可以因信得救與稱義。
◎本文摘錄自《基督教兒童教育》;福音證主協會出版;1988年10月增訂版;頁13-23。
◎作者:鄧敏。
兒童期是人生的基礎時期,兒童期所建立的身體與心靈特質是影響其未來一生發展所不可抹煞的事實,也就是說,發展的上一個階段,是延續到下一個階段的,各面發展得愈優越,則其對生活及社會的適應上愈顯優越。
在研究兒童教育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兒童並非縮小的成年人,可是我們得視他們為完整的人,他們的發展是整體性的;他們在智慧、情感、生理、社交以及靈性上的發展,都是極密切相互影響著的。例如:智慧可能與良好的生理情況有關;情緒可能會受學校課業、父母管教、家庭生活、身體健康、社會生活所影響。在兒童複雜的生長與發展過程中,身心情況不但呈整體性的發展,同時又不斷地在進步。
兒童發展(Development)與生長(Growth)二名詞,有時可交替應用,然大體而言,生長泛指量(Quantitative)的增加,而發展兼含量的增加與質(Qualitative)的改進。生長與發展乃一連續且有規則的過程,也是個體潛在能力不斷活動的軌跡,在這種連續性的過程中,任何階段中的「發生」與「情況」,不但受前一階段的影響,同時,又是未來階段發展的因子。譬如:生活起居的方式、習性的養成、人生觀的建立…都是個體自幼種種連續發展及至成形的過程,簡而言之:今日的我乃為昨日的我所造成的。然而,生長與發展(包括生理及心理)的進步,快慢不一,有時也會停頓在某個過程中,但它總是整體性的,也是遵循「從頭到尾的順序」(Cephalocaudal Sequence)。
為了觀察與研究上的便利,大多數的學者均將兒童發展分為若干時期來研究:
胚胎期:自受精至誕生。
兒童期:
兒童前期(○~五歲)
1.初生期(初生一個月之內)
2.嬰兒期(一個月至一歲多)
3.幼兒期(二~五歲)
兒童後期(六~十二、三歲)
兒童發展原則
兒童各人的發展均有自己特有的組型與速率,一般說來,發展的原則如下:
1.兒童先天性的生理因素與後天環境(母胎、物質、社會、文化、教育…)或其獨特的心理特質相互影響。
2.兒童身體體型(包括高度、重量)隨年齡增加而改變,同時智力的發展亦隨之增長。
3.兒童發展的過程是連續且有規律性的,無論是生理構造的變化或各階段不同行為的顯示,均有一定先後的秩序。
4.一般說來,兒童在身體上的發展是先快後慢,而非同時並進的;在智力、理性、性成熟…上,亦按年齡兒發展,且速率不一。
5.兒童在各方面的發展均極複雜,又相互關聯。生理、心理及環境等因素皆左右兒童全面性的發展。
6.由於兒童所接受的先天(遺傳)因素,與後天(家庭、社會、信仰等)條件各不相同,因而產生「個別差異」,俗語說:「一種米養百種人。」即是對「個別差異」作了最清楚的註解。
7.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新的適應與經驗會不斷增加而取代許多舊有的特點,如乳牙更換為恒齒,身體的動作、習性或人生觀等,亦隨年齡而改變。
8.在兒童發展過程中,他的現象或傾向是呈循環性及重複性;心理學家 Frances L. Ilg 與 Louise B. Ames 曾就觀察所得,將兒童的行為分為幾個循環:
2 5 10 心理平衡期,呈現溫和、平穩。
2 1/2 5 1/2~6 11 心理產生困擾不安的狀態。
3 6 12 穩定、愉快與和諧。
3 1/2 7 13 略呈內向且會運用思想。
4 8 14 呈外向、精力充沛、略魯莽,較不善於處理社交生活。
4 1/2 9 15 不太外向,但又不太平衡,「神經質」時期。
5 10 16 穩定、平衡的狀態。
兒童期的一般特徵
兒童期這一段不算短的發展年歲中,有許多特徵是值得我們瞭解並注意的,作基督徒父母與教師更當重視它們,以便施予兒童基督化的教育。
1.具有顯著的依賴性:兒童在身、心的發育以及靈命的成長過程中,有賴成年人在旁協助,並作正確的指導。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導孩子自幼學習依賴上帝,這是絕對不可忽略的,上帝不但可靠,且「凡事都能」。
2.具有強烈的可塑性:環境、社會、文化、教育等均可能直接影響或改變兒童的行為、習慣與傾向。孟母三遷的故事,即證實了這一特性;舊約聖經中先知撒母耳,可作另一例證,他從小就因他虔誠的母親,以及聖殿中的宗教教育,塑造成一位敬虔事奉上帝的先知。
3.具有持續性的發展能力:包括多方面的改進與適應力的增強。賢明的基督徒父母與教師,當把握孩子這方面的特性,積極地將屬靈的功課教導他們,幫助孩子過日漸成熟的屬靈生活。
4.具有嗜食性:兒童在一、兩歲時嗜食性尚不發達,到了三、四歲便逐漸發展起來,五、六歲以後發達最快。教導孩子為主所賜的日用飲食和其它一切需要感謝上帝,同時又將基督徒「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的價值觀教導他們,是非常合適的。
5.具有恐懼感:據心理學家與精神醫學家們的研究,兒童在各個發展的階段中,均有對事物不同的恐懼經驗,這種經驗通常在三、四歲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父母和教師當儘力幫助孩子克服一些不必要的恐懼,最基本的是教導孩子接受基督在心中作他的主,這樣,主會保守他的身、心、靈使他全人得健康。主禱文中的「救我們脫離兇惡」,是幫助孩子克服許多不必要的恐懼感的一句經文。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教導孩子對罪惡要憎恨,對犯罪會感到恐懼,叫他知道:凡是得罪上帝和不能討祂喜悅的事情,他都應該一概遠離不做才對。
6.具有奮鬥性:七、八歲的孩子,在這方面的特性已逐漸增強,所以鼓勵孩子在奮鬥性上有正面的發展及持續,也是不可忽視的。使徒保羅一生「向著標竿直跑」,從不敢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正是鼓勵兒童學習奮鬥的好榜樣。
7.具有好奇心、求知慾、擴大的觀察力和模仿力:父母和教師若能把握兒童這方面的特性,去教導他們認識上帝奇妙的作為,並鼓勵他們勤習上帝的話是最好不過了。
8.充滿活力,對生命有蓬勃的期待及興趣:指導兒童在體魄方面正當的發洩,如友愛、仁慈、慷慨等,也都需要給予正面的鼓勵。讓孩子自幼學習愛神、愛人,為主而活,為主而盡忠。
9.是社會性的:偏好群體生活與活動,具強烈的遊戲性、競爭性及同情心。這正是鼓勵兒童過教會生活的好時機。
10.是具有罪性: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23)兒童與成人一樣需要基督的救恩,兒童一定也可以因信得救與稱義。
◎本文摘錄自《基督教兒童教育》;福音證主協會出版;1988年10月增訂版;頁13-23。
◎作者: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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